首页>执业药师>导航 > 最新信息 >辽宁 >丹东

辽宁丹东提交2016年度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2017-03-09 16:35:00 来源:无忧考网
关于提交2016年度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

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审核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审核材料时间

  2017年3月13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十三楼1310室。

  咨询电话:3192172

  四、领证时间

  因提供材料后需到省人事考试局加盖公章,具体领证时间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附件1:《2016年度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3月6日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执业药师辽宁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