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学校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推进学校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学校干部队伍,根据《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惠水县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经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惠水民族中校长职位采用校内竞聘方式产生。为切实做好惠水民中校长职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范围
惠水民中在职在编教师。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正确行使权力,勤政廉洁,爱岗敬业。
3、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经历,有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五官端正,能够胜任校长职位工作。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应聘者男性50周岁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在学校任副校长职务1年以上或学校中层干部3年以上。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三、竞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任职文件、有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
3、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惠水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惠水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竞聘演讲。
竞聘演讲工作由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人员在全校教职工及相关人员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竞聘演讲日期另行通知。
演讲时间:25分钟以内
演讲地点:惠水民中
(四)民主推荐。
竞聘演讲结束后,由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当场公布计票情况。
(五)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考察组由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凡违反“九严禁”者,一律取消资格。
(六)研究决定。
由考察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定人选,报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考察人选均达不到要求的,该职位改由组织考察任命。
(七)任前公示和办理聘任手续。
对拟聘任人员,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惠水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惠水县教育局办理聘任及相关手续。
六、聘后管理与待遇
(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任校长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的,继续聘任,试用期列入校长聘任期计算;不能胜任的,免去其校长职务,另行安排。
(三)待校长职级认定后,按所认定的职级兑现相应职级津贴。
七、咨询及监督
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校长竞聘宣传、组织、解释工作。
咨询电话: 0854-6230332、0854-6221232。
13595425575(罗老师)
监督电话:惠水县纪委、监察局:0854-6221197
惠水县教育局监察室:0854-628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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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