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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201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面试名单

2017-02-08 13:08: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 注

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601488001)

139.5

籍晓锐

488261150110

2月24日

上午

 

杨芳芳

488214270615

张钰婷

488211780226

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601488002)

132.3

苗鹏飞

488232300811

2月24日

上午

 

张莹

488261150304

周露

488223190403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sxcbjlrc@yeah.net,并同时传真到029-68291925。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X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邮件附件中还需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含照片)以及报名时提交的照片电子底版。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29-68291925或发送扫描件至sxcbjlrc@yeah.net。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23日下午15:00时到我局劳动人事处报到,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7年2月24日进行,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大楼11层面试候考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369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我局规定的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未入选者不再通知。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二)体检时间

体检于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前在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楼报到,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三)考察

我局将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有不适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不予录用。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二)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三)面试工作开展期间,请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与笔试报名时不一致,请及时拨打考务电话029-68291925告知。如考生未及时告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联系方式:029-68291625(传真)、6829162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4. 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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