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事业单位>导航 > 最新信息 >山东

2017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2016-12-09 14:00: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2017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通知》中获悉,2017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如下: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7年1月1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2017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山东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