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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及分值

2016-12-02 11:21: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7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

设计

学类

       

100

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100

       

100

 

音乐学类

 

初试

基本条件测试

合格、不合格

1)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2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作为考生艺术加试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2)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试大纲见附件23

乐感测试

100

声乐演唱

100

复试

基本乐理

50(笔试)

视唱练耳

50(面试)

声乐演唱

50(面试)

舞蹈表演

50(面试)

 

舞蹈学类

初试

面试

60

基本条件测试

140

复试

艺术素养

110

专业能力

90

1)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2)音乐学类: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3)舞蹈学类: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4)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中的一类报考,不能跨类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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