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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龙岩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6-11-24 15:01:00 来源:无忧考网

一、引进对象与条件

  (一)二级学院科技副院长

  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及龙岩市补充条款确定的B类及以上人才条件。

  (二)985、211等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待遇

  1.科技副院长享受协议年薪(面议);根据福建省、龙岩市引进办法,符合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先期给予200万以上无偿启动资金,高端创新人才给予200万以上科研经费补助。

  2.纳入龙岩市“”的985、211优秀博士毕业生,在我校服务期不少于8年;正常工资外待遇:给予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5年内,享受市政府每月4000元生活补助。

  3.其他博士毕业生,在我校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正常工资外待遇:我校紧缺或急需专业给予40万元引进待遇(含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一般专业可给予24万元引进待遇(含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

  4.以上引进人才均可入编我校,人才配偶根据条件入编或校内安排工作;子女安排优质学校就读。

  三、引进计划

  (一)科技副院长引进计划(见附件)

  (二)985、211等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引进计划(见附件)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填写《龙岩学院人才应聘表》,连同本人简历发送至邮箱:lyunhr@yeah.net;

  (二)同时须在11月30日之前登录龙岩市引进人才平台(http://lyrc.dyejia.cn/),点击高校优秀毕业生—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窗口注册登录进行报名,并在报考岗位中备注“龙岩学院”;

  (三)咨询电话:0597-2793734(联系人:李老师、方老师)

2017年龙岩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ser.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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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人才应聘表(请填写好本表一同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lyunhr@yeah.net)

ca9cd28a85f4868e2f0260e9024ded8f.rar (9.11 KB)

  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的通知ser.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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