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起,国家和广东省先后作出决定和部署,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随后,惠州市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从县级统筹起步,条件成熟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符合相关规定的本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将在其退休前一次性发放给本人。由单位统一申报,经编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审核后将金额拨付单位账户,由单位统一发放至本人工资账户。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在半年内完成。具体审核和经办流程将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惠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发放经办程序》已经印发。
黄树正要求,这项改革要把握好实施的时间节点、改革范围、基金筹集渠道、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和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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