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
2024-01-17
2023-12-28
2023-11-15
2023-11-09
2023-10-31
2023-10-10
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