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学位)资历要求方面,在现行评审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旗县级以下卫生计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副高级资格满5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在旗县级以下卫生计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取得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申报基层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旗县级以下卫生计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在旗县级以下卫生计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可申报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规定,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申报人须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大专以下学历申报人员均须到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