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09年6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898676。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3、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房地产估价师专业符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专业且符合免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