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经济 |
13元/人 |
每人72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其中,承担考试任务的留用考务费40元/人。 |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经济 |
13元/人 |
每人72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其中,承担考试任务的留用考务费4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