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岗位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岗位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