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拟聘用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按1:1.2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5至10人的按1:1.3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2至4人的按1:1.5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1人的按1:2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降低面试比例的应试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课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通过试讲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学习目标,教学过程,信息技术等,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教师资格证(限报考有教师资格要求岗位的考生提供)、原报名申请表等原件复印件。报考限新蔡县生源或新蔡县常住户口岗位的,另需提供生源证明或常住户口本(户口入户时间截止为2016年6月30日)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的,另需提供有关服务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信,未就业证明信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岗位,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