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首次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报名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续考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和上年度本专业考试的准考证原件。
3、考生将报考所需材料交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外县(市)考生由当地人事局负责报名,个人不予以受理。各主管部门按要求到市考试中心(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号五楼)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交费,报名无效。联系电话:6271996.
2、首次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报名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续考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和上年度本专业考试的准考证原件。
3、考生将报考所需材料交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外县(市)考生由当地人事局负责报名,个人不予以受理。各主管部门按要求到市考试中心(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号五楼)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交费,报名无效。联系电话:62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