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专业科目加试
1、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高素质人才无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缴费成功后进入资格审查。各岗位的选聘比例达到1∶1即可,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同则通过考核方式确定入闱人员,如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则通过专业科目加试的方式确定入闱人员。专业科目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2、审查材料清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全日制)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