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6年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一、汉考汉毕业生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汉考汉毕业生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为430(回族为440),计划外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为480(回族为490)。
  二、民考汉毕业生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民考汉毕业生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为510,计划外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为545。
  三、双语班毕业生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双语班毕业生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为510,计划外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为560。
  以上三类毕业生中,单项等级为D的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中“道德品质”或“公民素养”为尚待改进的不予录取;计划外段不录取户籍不在克拉玛依地区的毕业生。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4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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