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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2009-06-02 19:11: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我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⒋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⒌品行良好。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的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6月25日。报名人员在此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请记住网报号,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7月20日。

  网上报名时,必须将本人现场确认的时间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并按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报名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司法局。

  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三明市东新五路司法大楼五楼市司法局法制教育科),电话:8241795。

  四、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⒈提供网报号。

  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⒊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现役军人报名,应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写上其出生年月日等。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4.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以上材料均为A4纸。

  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310元。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三明市司法局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五、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9月19-20日。

  考试时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主证与副证。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三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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