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25日11:00-7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jnhrss.gov.cn)
济南人事考试网
(www.jnrsks.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须留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6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应至少达到1:2的比例,达不到1:2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现场审查、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已备招聘单位审查留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