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选岗位及名额
全县共招选100名,全部充实乡镇。
招选范围及条件
(一)招选范围:除以下条件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参与企业改制后没有调入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原企业的事业身份人员;(2)已经进行改革并解决了人员安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卫生和计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二)招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在我县相应事业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工作经历、年龄、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以参保单位为单位,2015年以前欠缴社会保险的自收自支和差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名截止日前以参保单位为单位补缴后,该单位和人员才可列入符合考试、考核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同时,不得有新的欠缴)。
招选程序:
本次招选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5日;
2、报名地点:各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股(室);
3、报名时携带填写好的资格审查表(网上自行下载)、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本人档案为准)、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编制性质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四张;
4、各单位主管部门于7月18日将报名汇总表经局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和编办公章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5、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二)笔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依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列入体检、考核对象。列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不得突破丰政办(2016)38号文件分配给各单位的指标。
(三)考核
笔试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行考核,依次以原始学历、工龄、职称、奖励等条件择优确定招选人选。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检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选人员,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形式公示7天。公示期间内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选资格。
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2016年丰宁满族自治县面向全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公开招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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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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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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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本人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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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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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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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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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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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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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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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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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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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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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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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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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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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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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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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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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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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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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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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写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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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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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 要成员 |
姓 名 |
称 谓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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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服从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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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初审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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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一份,要求填写内容统一用计算机打印,本人承诺栏签名必须手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