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一经聘用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学历和专业要求:
报考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北京四中房山分校、良乡中学和十二中朗悦学校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高中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小学班主任、英语岗位不限所学专业,小学英语岗位应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近;
届别要求:限2012-2016年毕业生报考;
年龄要求:中小学教师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随军家属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2016年毕业生应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笔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其他年份的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和蒲洼中心校、史家营中心校两所山区学校教师岗位,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九)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