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留学生招聘>导航 > 最新信息 >黑龙江 >佳木斯

2016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2016-06-03 13:24:00 来源:无忧考网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

  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12日。

  3、报名和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

  ⑵报名地点: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8号办公楼)二楼29号、30号窗口。

  ⑶所需材料:应聘者需本人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毕业证及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白底或红底二寸近期证件照4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发现虚假学历及其它证件者,一律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⑷报考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驻哈巴罗夫斯克商务联络处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汽车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⑹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⑺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要在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的同时,填写一名亲属的联系电话,以备通知之用。

  4、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⑴笔试:采取闭卷进行。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与专业相关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市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留学生招聘黑龙江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