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23日至1998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对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曾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 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 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办法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分别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或到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招聘简章》。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yq.hrss.gov.cn/)
阳泉人才网(http://www.yqrcsc.com/)
阳泉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kszx.yq.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yq.hrss.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23日9:00至2016年5月27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考 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 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提供虚 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6年5月27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 位;2016年5月27日17:00至5月29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 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 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 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 岗位(2016年6月3日发布岗位取消公告),改报时间:2016年6月6日9: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6月7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6年6月7日20: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 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初审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在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共同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5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 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6年6月20日9:00至2016年6月24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指定的时 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 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 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成功和缴费之前,由市人 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
2016 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到证(全日制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 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 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 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 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的编制招聘简章、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复审、验证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组织体检、公示和培训等项工作,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招聘职位表
见附表:《阳泉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