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
公开招聘岗位原则上设置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人数1:3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和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岗位学历层次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免笔试,但岗位学历仅要求本科及以下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仍须参加笔试。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分别报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岗位的可免笔试。是否免笔试具体看岗位要求。
考试类别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考试类别代码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综合应用能力 |
综合管理类(A类) |
11 |
A类 |
A类 | |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
21 |
B类 |
B类 | |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
31 |
C类 |
C类 | |
中小学教师类(D类) |
41 |
D类 |
D类 | |
医疗卫生类(E类) |
中医临床岗位 |
51 |
E类 |
E类(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
西医临床岗位 |
52 | |||
药剂岗位 |
53 | |||
护理岗位 |
54 | |||
医学技术岗位 |
55 | |||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
56 |
(二)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三)笔试时间:
2016年7月2日: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四)笔试地点
2016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全州共设置红河考区13个考点,州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点设置在蒙自市,各县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地点设在各县市,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报考岗位所在县市的考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分数公布
2016年8月中旬,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完成阅卷将笔试成绩下发后,另行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确定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公布时间关注红河人才网)。
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