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除免笔试岗位和特殊岗位中翻译、文艺表演、播音主持、体育专项教练员外,其余岗位不再进行面试。
有面试岗位的州属事业单位和县市,由州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公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可采取专业提问、跟班作业、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面试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面试事宜以州属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成绩计算
(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三)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进行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需进行面试,按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先后;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考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