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或专业测试)
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集中在7月至8月进行。
1、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A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B类岗位(卫生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式。着重测试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综合素质及潜能。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和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巢湖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等额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两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确定拟聘人员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自主选岗,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51-82185812 0551-82185819(巢湖市人社局)
监 督: 0551-82172326 (巢湖市监察局)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hrsbzj.chaoh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