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报考岗位相同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213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