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学历
男青年: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
根据本人志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得高中毕业生入伍。
(二)体格检查
身高:男>160CM,女>158CM
体重:男不低于标准体重15%,不超过标准体重30%
女不低于标准体重15%,不超过标准体重20%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视力:右眼*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
二、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6月30日前自行网上登记;7月20日前在街道(镇)参加初审初检,8月10日前在区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检,8月底前街道(镇)走访调查和公安部门政治考核,9月05日前批准入伍并张榜公布,9月10开始送到部队。
(二)基本方法和流程:①报名办法:登陆网址www.gfbzb.gov.cn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入伍地选择“温州市、鹿城区,XX街道”(户籍所在街道),报名成功。②初审初检: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各街道(镇)人武部参加初审初检。③体检、政治考核、审批定兵:鹿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三、优惠政策
(一)入伍期间考学提干
1、大专生士兵考军校:服役1年以上,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放宽1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可以报考军校。
2、高中生士兵考军校:服役1年以上,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放宽1岁),可以报考军校。
3、本科以上士兵: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本科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具体提干名额由各部队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4、大专生士兵:服役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放宽1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
5、优秀士兵:士兵在师以下作战部队任班长,中国共产党党员,25周岁以下,荣立二等功或两次三等功,或大军区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军级以上先进典型或者军事训练尖子的,可以被保送上军校。
(二)大学生入伍就学优待
1、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复读学生可以在本院校内另外选择相应专业就读。
2、翌年毕业的大学生,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且合格,入伍视为毕业实习,实习期满由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3、学费补偿:国家对每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免试入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得低于30%。
5、普通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另外,国家于2015年开始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每年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三)就业优待
1、参加政法学院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2、义务兵退出现役1年内免费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高可上浮20%。
4、温州市每年面向温州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专武干部。
5、鹿城区每年面向鹿城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一定比例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或者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四)经济待遇
目前鹿城区服满2年普通义务兵的初、高中生经济待遇有12万元左右,大学新生有13万元左右,大学毕业生有15万元左右。其中,区政府发放83262元(义务兵优待金30131元*2年,义务兵自主就业性补助金23000元)、部队发放约39200元(津贴2年15600元、各种退伍补贴及保险约23600元)、入伍时区政府给予大学生(包括大学新生)奖励10000元、国家发放大学生学费补偿以本科为例约32000元(8000元*4学年)。另外,进藏(西藏)兵或进疆(新疆)等高原义务兵优待金及退役自主就业性补助金都分别是普通兵的2倍和1.5倍,加上政府发放的高原补助10000元,以本科毕业生为例,两年义务兵经济待遇超过20万元。
由鹿城区征兵办批准入伍的非鹿城籍义务兵,除自主就业补助金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需由原户籍所在地发放外,其他的标准与鹿城户籍人员相同。非鹿城籍大学生退役后若出现由原户籍发放的自主就业补助金比鹿城区籍人员少时,由鹿城区征兵办帮助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