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演讲时间:20分钟,竞聘演讲地点:竞聘学校。
(四)民主推荐:对审查合格人选由惠水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全体教职工及相关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五)各竞聘校长职位学校竞聘演讲及民主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票数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布。由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人选报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竞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或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均达不到要求的,该职位改由组织考察任命。
(八)任前公示与聘任:对确定的拟聘任人选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惠水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聘任的,由惠水县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任相关手续,并报惠水县委组织部、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聘后管理与待遇
(一)由惠水县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任相关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二)聘任校长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的,继续任职,试用期列入校长聘任期计算;不能胜任的,免去其校长职务,另行安排。
(三)待校长职级认定后,按所认定的职级兑现相应职级津贴。
六、咨询及监督
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校长竞聘工作做好宣传、组织、解释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854-6280232、0854-6230332、854-6221232。
监督电话:惠水县纪委、监察局:0854-6221197
县教育局监察室:0854-628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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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