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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汉中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16-04-18 11:48:00 来源:无忧考网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岗位表要求为准(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上述第5项所列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为稳定人才队伍,对我市山区县及平川县边远乡镇部分岗位适当作了生源或户籍限制。生源是指应聘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户籍须在2016年4月17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2.特设职位限在汉中市范围内服务期满的以下四类人员报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3.具有2年工作经历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毕业证之后的工作经历,以本人填报学历的毕业时间到2016年7月31日满2年即可。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13年4月15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2016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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