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所有考生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由于藏语文岗位不适宜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仍然测试相应的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低分数线,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条件中有“藏汉双语”的岗位,统一笔试时要用汉语答题。面试时(或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或不能进入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drs.gov.cn)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开具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提交或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只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面试
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