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现役军人;(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至2016年4月11日止未满五年的;(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7)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非应届毕业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4月18日至4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长汀县梅林大道人才市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7-3360351
(二)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完成不得更改。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证明材料,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3、填写《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还应填写《长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者等) 期满的(含行将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办理,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以上表格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ctrc.gov.cn)“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A4纸打印)
报考费用
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并对外公示。
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5月28日上午9:00-11:00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5、笔试合格线:60分。
6、笔试成绩将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和县人才市场人事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个别职位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招聘。
2、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 http://www.sdsgwy.com/和县人才市场人事公告栏公布。
(四)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附件1:
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单位: 职位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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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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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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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 一寸彩照 | ||||||||
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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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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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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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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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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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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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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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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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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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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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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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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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 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全部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招审聘核单意位见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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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附件2:
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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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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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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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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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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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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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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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及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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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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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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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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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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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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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经通过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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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过其他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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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及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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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分值 |
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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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加分申请,所填写的信息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人愿意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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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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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大学生村官计划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2、“三支一扶”计划主管部门为县人社局;
3、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主管部门为团县委;4、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主管部门为县民政局;5、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主管部门为省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