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1
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2
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1、对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调整而造成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存在差异的,可上传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专业变化情况证明或教育部有关文件,并在备注栏注明“因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调整,本人所学专业为****,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特此说明”,以便于工作人员网上初审。
2、考生应聘按教师资格证招聘的岗位,需上传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考生上传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材料、各类证明等材料时,在“学历”、“学位”处任选其一上传即可。
3、因报名人数较多,为减轻网站服务器压力,减少报名过程中的卡顿现象,故设置2个报名入口,考生可任选其一进行报名。若报名过程中仍出现卡顿,请耐心等待或稍后再试。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报名地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电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学历学位证书等核心条件;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要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其他应聘条件有关证件材料的照片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为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市及各区县人社局网站(附件2)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6年5月4日-7日登陆网站打印《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