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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南阳考点(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通知

2016-04-05 14:02: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6年南阳考点(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现场确认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考区南阳考点工作安排,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定于4月1日—4月17日在南阳卫生职工学校(地址:南阳市车站南路1673号,车站路与卧龙路交叉路口向南500米路东)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2:30—6:00

县市区 日期
市直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方城县、油田、官庄工区 2016年4月5日星期二
西峡县、淅川县 2016年4月6日星期三
唐河县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镇平县、社旗县 2016年4月8日星期五
邓州市 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内乡县、南召县、鸭河工区 2016年4月12号星期二
卧龙区 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桐柏县 新野县 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宛城区 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处理遗留 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

审核流程:考生网上报名—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现场审核考生资料-通过后生成报名编号-打印审核表-录取指纹--集中照相。

附:2016年医考报名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考生报名现场审核资料: ⑴ 身份证复印件(盖考点公章,注明“与已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 ⑵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⑷ 执业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供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用);诊所需提供正副本原件。 ⑸ 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执业医师的,同时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不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 存在特殊情况的,考点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证明签字为法人,盖章为试用执业机构公章。禁止机构随意出具证明。试用机构名称填写、录入必须规范,禁简、缩写 。

附件2:

2016年医考报名资格审核中医类别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报考助理执业医师 (一)报名表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确《中医有专长证书》,限郑州、南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中专为原件,大专及以上可为在线认证报告,但要在有效期内,下同) (三)试用期合格证明 (四)身份证复印件(盖考点章,注明已审核,下同) (五)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二、助理执业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报名表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三)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考核合格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三、直接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一)报名表 (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三)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证书(含博士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三)试用期合格证明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报名表 (二)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三)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四)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6年毕业的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五、个体诊所从业人员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报名表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三)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非中医类别诊所必须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 (七)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六、部队考生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含助理、助考师) 在第一、二、三项的基础上提交: (一)军官证复印件 (二)团级以上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材料向左上角对齐装订。请勿将信息页(证书姓名、照片等页)装订在一起。各考点报名材料按照类别报名号排列,不得装档案袋。 (二)考区审核现场将使用条形码扫描仪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点保持条形码区域清晰洁净。 (三)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后位置。试用机构是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 (四)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五)2016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复核为性工作,凡因专业报错、类别表错、级别报错、关键信息不一致(姓名、专业、身份证号)、注册年限不足、资料不全等原因退回,一概不予重新提交复核。凡因毕业证问题(假毕业证、无效毕业证)退回的资料,考生存有疑问的,可告知考生在5月3、4日至考区审核现场持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申请复核。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表

附件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安徽省关于办理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学历认证时间安排

关于办理2016医师资格考试学历认证的温馨提示

近期,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学历认证申请人数激增,出现井喷态势,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办好学历认证工作,经与省教育厅窗口协商,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学历认证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安徽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秘〔2016〕105号)的规定,现场确认期间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仍可凭借毕业证书进行确认审核,中专学历的学历认证结果可延迟到7月1日提供至考点。请各位考生根据所属考点的学历认证办理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申请办理认证,以防长时间的排队等候。

认证地区

学历认证办理工作时间安排

淮南市

4月5日至8日

淮北市

4月11日至14日

池州市

4月15日

阜阳市

4月18日至22日

宿州市

4月25日至29日

六安市

5月3日至6日

芜湖市

5月9日至11日

滁州市

5月12日至13日

亳州市

5月16日至19日

铜陵市

5月20日

蚌埠市

5月23日至26日

黄山市

5月27日

马鞍山市

5月30日

安庆市

5月31日至6月3日

宣城市

6月6日

合肥市

6月7日至6月10日

省直

6月13日至6月15日

二、学历认证所需的资料

申请安徽省学历认证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中等学历中的特殊情况,需补充以下相关材料:

(一)2002年之前毕业的普通中专(含乡医)

招生录取表复印件(联系学校复印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二)2007年之前毕业的职业中专

地市级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的签字和联系方式)。

(三)2007年之前毕业盖有安徽省卫生厅公章的成人中专和职业中专

当年验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登记表(出处单位加盖公章),对该项登记表需查档案的:

1.1990年以前毕业的,可到省档案馆查询;

2.1991年至2000年毕业的,请将毕业证拍照后的电子档和申请人地址及手机号码发邮件到1019248002@qq.com,由省卫计委档案室给予查询,申请人可每在周三上午到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21楼2119室领取查询结果,也可通过快递收取查询结果,联系电话0551—62998118。

3. 其余情况请联系原毕业学校。

(四)其他情况

1. 原毕业证书丢失的,请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统一制式的《学历证明书》;

2. 在认证过程中,如通知申请人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3. 如无法提供当年验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登记表,请联系毕业学校提供当年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学校相关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和联系方式)。

4.如原学校已撤销,提供个人档案袋中入学至毕业一整套档案复印件也可申请认证(须清晰、完整,每页复印件须加盖出处单位公章)。

三、学历认证的办理期限和领取方式

考虑到查询人数激增后,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安徽省学位和中等教育学历认证的办结时限为申请资料齐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申请人根据意愿,可到教育厅窗口或快递邮寄的方式领取。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551—62999735(省教育厅窗口)、0551-62652598(医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办)。省教育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座2号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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