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计继续教育>导航 > 最新信息 >广东 >潮州

潮州市财政局:2016广东潮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16-03-31 15:49:00 来源:无忧考网
潮州市财政局:2016潮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潮州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潮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培训

2016年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实行分类培训。根据单位类型共分为四类:

第一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即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及以上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第二类,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外。

第三类,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

第四类,其他持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四)其他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作为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三、参考教材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财政部、知名高校等组织编写的有关书籍。培训教材由培训者自愿购买,各培训单位不得强行推销。

四、培训形式

(一)培训方式。各县区财政部门可采用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继续教育。

(二)报名方式。市直持证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或个人报名,2016年在市财政局备案的市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名单(附件1)。选择面授培训方式的,参加培训班学习时间为3天,选择远程教育方式的网上学习时间为24小时。

各县、区持证人员向所在地财政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五、培训要求

(一)对持证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要求。

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对培训单位的要求

会计继续教育广东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