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及有关事项
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㈡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㈢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