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招聘部门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年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辞退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⑥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
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
2、报名
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至4月9日。接待工作由同江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人才中心,主要负责报名及有关问题的咨询、答复及资格初审等工作。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蓝底照片正面需带姓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进行考生指纹录入。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 2927205。
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成绩包括试卷分(满分为100分)和加分两部分。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业务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笔试之前需将省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交到人才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6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三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如果体检与政审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体检及政审。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同江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