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 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3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 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5. 学历及相关要求:
(1)中小学教师具有所招聘学科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计算方法 : 年龄40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25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