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儿科、医学影像类、中医类等紧缺专业的,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4月5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才交流中心旧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化龙路339号)。报名咨询电话:区卫生计生委:66246609;区人力社保局:66233928、66239580。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学院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6年4月14-15日上班时间到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科(巴南区行政中心1号楼1711办公室)领取。
考试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与巴南区卫生计生委联合组织。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
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初定为2016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拟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上述情况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拟聘用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服务年限、违约金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