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下列考生(名单附后)进行体检考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
请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3月23日14:30—17:30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领取体检通知书,不按时领取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有关要求
1.体检由市政府办公厅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钢笔(碳素笔)。
3.体检费每人36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个别考生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或按医院要求需要复检的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4.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禁食、禁水),体检前2天要多休息,清淡饮食,不要饮酒吸烟。
2.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前应向妇科医生声明婚姻状况(已婚或未婚)。女性月经期请勿做妇科检查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的受检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存在上述情况不告知医院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3.所有体检报告单及表格个人均不得带走。
4.体检期间保持医院环境卫生及工作秩序,服从医院管理。
5.考生要保持联络方式畅通,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变动要及时拨打0475-2297995(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联系。
(四)体检项目
1.血液及尿液检查
2.内科
3.外科
4.耳鼻喉
5.口腔科
6.眼科
7.妇科(女性检查项目)
8.B超
9.心电图
10.胸透
二、考察
具体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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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通辽市政府办公厅招聘法制办和市长热线人员体检考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