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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月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二楼会计科领取证书。(代领须携带考试合格人员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地址:工农区东解放路南三道街
咨询电话:3450408
2017-11-17
2017-08-18
201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