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表演与舞蹈表演专业)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2014年被认定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部、理学部、工程学部、建筑学部、信息学部,涵盖33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学校现设有本科专业96个,覆盖理、工、文、经、管、法、教育、艺术、哲学、历史学等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21000余人,本科生27000余人,留学生近1500人。在职教职工53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00余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0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7人、讲座教授4人等。
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市,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学校占地面积近5450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50余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享有“嘉陵与长江相会而生重庆,人文与科技相济而衍重大”的美誉。
重庆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均设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虎溪校区)。学院设有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工业设计))以及绘画(油画、中国画方向)、动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3个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设计学和美术学是重庆市建设的重点学科。学院设有“人性与爱”艺术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等,旨在鼓励品学兼优的莘莘学子。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1400余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10名,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达40%,拥有一批国内知名的教授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院本科教学注重突出专业特色,注重专业基础和理论课程设置及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强调学生艺术创新意识的激发和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运用新的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特别注重技能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培养相结合,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寓教于研地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表达和创新创业能力。近年来,学院师生艺术类作品在国内外各重大展演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各类大奖。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面向以下省份招生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125 |
四川、河南、江苏、湖北、安徽、湖南、甘肃、重庆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
绘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30 | |
动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25 | |
音乐表演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25 |
四川、湖南、甘肃、安徽、山东、重庆 |
舞蹈表演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35 |
四川、湖南、河南、安徽、河北、海南、重庆 |
备注: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招生专业(类)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美术与设计学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绘画、动画】 |
1.色彩(静物,180分钟); 2.素描(人物头像,180分钟); 3.速写(人物动态组合,30分钟)。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注:三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
音乐表演 |
1.声乐演唱:自备曲目2首(美声、民族、通俗均可)(200分); 2.视唱(50分); 3.练耳(笔试)(3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注:声乐演唱成绩为专业总成绩(并且视唱、练耳、乐理三科成绩之和不低于60分) |
舞蹈表演 |
一试: 1.专业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50分); 2.专业基本能力(软开度、力量、协调感、弹跳、节奏感)(120分); 3.技能、技巧(跳、转、翻及个人特技)(20分); 4.动作模仿(10分)。 二试: 1.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90分); 2.口试(语言表达能力)(10分)。 注:一试、二试各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
三、考试安排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各专业报考考生的生源地必须是我校相应专业招生的省份,且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完成高考报名手续(若生源省份组织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所涵盖的本科专业须达到省统考合格要求)。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3.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报考,可选择我校相同专业任一考点的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考试,符合香港免试招生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详细情况请咨询教育部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87750695;87750694)。 (二)报名程序:(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1.准备报名材料: (1)考生所在省2016年艺术类统考的《报考证》或《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3)1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2.填写报名表:本人填写(字迹清楚,相关信息须与高考信息一致)。 3.领取准考证: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学校发放《重庆大学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重庆大学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参考。 2.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生自带考试所需用品(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备通俗歌曲音乐伴奏碟;考试时不得画浓妆、不得穿演出服。 4.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自备音乐伴奏碟和所需表演服装等。 (四)特别提示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限考点所在省考生报考,重庆考生我校认定重庆市统考成绩;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同一专业在任一考点的考试,不允许重复参考,一经查出,其成绩作废并取消其资格。所交报名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概不退还。 五、合格证发放 1.学校根据各省专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