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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6-01-13 16:35: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5年,在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圆满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7件,数量列所有承办单位第2位,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主办2件、会办25件)、政协委员提案60件(主办4件、会办56件)。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四个100%”,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基本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均采取网上办理、纸质回复的“双轨制”,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我局6件主办件,除I015号建议《关于增加干部职工体检次数提高体检标准的建议》、351号提案《关于护士护理津贴应由财政支付的建议》所提意见、建议因政策原因难以解决,办理结果为C类外,其余4件办理结果均为B类以上,其中,57号提案《关于完善存量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实现存量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所有主办件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均达到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办理能力
  我局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三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关乎全局的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财政地税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领导到位。市交办会议以后,我局马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处室具体抓,经办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局党组专题研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局办公室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分办会,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主办处室、会办处室、分管领导、办理时限,确定办公室督办岗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和答复工作,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办理考核力度。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丽水市财政局地税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方式,对承接、交办、调研、办理、面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予以严格规范。一是以“三个办”原则,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基础上,留待以后办。二是以“三个不”为坚守,即:未调研不拟稿,未沟通不答复,未满意不发函。三是以“五个关”为专守,即:办理之前把好“调研关”,办理中把好“沟”,具体办理把好“实效关”,过程中把好“期限关”,答复时把好“格式关”。四是以“四个100%”为要求,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强化沟通,注重协商,提高办理满意度
  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办理环节做到“三沟通”。一是签收后15天内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掌握建议、提案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面商、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在答复前进行面商,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落实好代表的要求,在办理结束后15天内将办理答复文件及《办理反馈单》寄送给代表、委员和相关单位,听取反馈意见。办理答复后相关工作有新进展的,及时向建议、提案领衔人通报。沟通、协商采取电话、调研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
  (四)联系实际,狠抓落实,提高办理实效
  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财税业务工作的抓手,彻底改变过去办理提案“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认真研究、*难题、狠抓落实。
  民建市委会提出的57号提案《关于完善存量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实现存量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建议》,针对存量财政资金的管理现状,就如何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存量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提案单位负责人、领衔代表进行面商,认真领会提案内容,并由局领导带队上门征询意见和建议,就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相关政策、我市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等进行了共同探讨,期间,经办人员与提案单位负责人、委员电话(信息)沟通10多次。经反复沟通,我局结合提案内容,立足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丽水市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并上报市政府,《办法》就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范围、原则和操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下一步,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将全面开展单位公款存放管理专项检查活动,盘活政府性沉淀资金,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管理平台,提升政府性资金调度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提案领衔人对办理结果和办理过程均表示非常满意。
  柳昌发等11位代表提出的第A020号建议《关于要求尽快出台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补政策的建议》,对如何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效益,限度的争取省补资金,进一步促进全市区域统筹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和代表沟通联系,并专门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对目前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本级财力等实际情况,就如何统筹财政资金,规范转移支付行为,加大对县(市)转移支付力度提出了《争取省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补资金工作建议》,同时,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主动到庆元县就该《工作建议》主要内容与领衔代表进行沟通,提出办理意见,领衔代表对办理意见表示满意。下一步,我们将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工作,积极落实《工作建议》相关内容,在现有市直财政、单位拨付县市资金的盘子里,做足存量文章,做大符合省转移支付的区域统筹基数,使各县市得益更多。
  民建市委提出的56号提案《关于整合我市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支付服务平台的建议》,提出加强政府组织领导、有序推进现有平台整合、加强统筹规划指导推进信息共享,实现人力社保局的社会保障卡代收代付平台和财政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解决重复建设的浪费问题,并方便百姓办事。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大量的调研,掌握现有各平台的基本情况,经全面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意见,并针对县(市、区)实现社保信息数据在全市实现共享问题,多次与市人劳社保局对接协商后,我们考虑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来推进两平台整合,并确定在莲都区先行开展推进两平台整合工作试点。在试点过程中,财政、社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和技术对接,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解决两平台数据共享可能出现的问题,争取在2016年上半年能实现两平台的数据整合共享,真正实现各项补贴发放“一卡”通。试点成功后向全市推广应用,实现政府系统公共资源的有效整合,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在调研、座谈等环节与提案领衔人进行面商沟通,提案领衔人表示对办理结果和办理过程均非常满意。
  虽然,我们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作出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一些因涉及体制、政策、财力等条件不具备的建议、提案,在办理上仍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办理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财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不仅要做到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要使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财税事业再上新台阶,让党委、政府满意,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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