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直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骨干教师的公告 4月6日至16日报名
为加强省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我厅拟于2009年上半年统一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厅直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
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考职位
共公开招聘28名专业课骨干教师,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三、待遇
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办法、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登陆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报名,并如实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6日9时至4月16日17时。
3、专业课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急需的、特别优秀的专业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招聘学校负责网上审核,报名者可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4月20至23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分笔试、面试、试讲,按30%、30%、40%折算成综合成绩。
1、笔试:只考一门综合科,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等,不指定参考书。统一考试,考场设在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4号)。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1:5进入面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9时至11:3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通过者于面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学校负责。审核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面试后,依据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到低,按职位1:3进入试讲。
3、试讲:由各招聘学校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不足5人,该职位不开考。
(四)组织考察:依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试讲)从高到低,按职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
(五)体检: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检查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可登陆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询。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6562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20-38627964、38627979
广东省教育厅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