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l)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2)编制该企业确认应交所得税和实际缴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3)编制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6分)
5、某一般纳税企业2004年9月30日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如下:
银行存款(借)84000元,原材料(借)20000元,库存商品(借)90000元,固定资产(借)183000元,累计折旧(贷)26000元,待摊费用(借)600元, 应交税金(借)2500元,短期借款(贷)35000元,资本公积(贷) 18000元。
该企业200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本月购入原材料的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
(2)本月销售商品共计售价50000元,增值税额8500元,款项尚未收到。商品成本为42000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接受其他企业捐赠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确认的价值为22000元(不考虑所得税)。
(4)本月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共计35000元。
(5)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2500元,摊销待摊费用300元,均计入管理费用。
(6)用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11000元。
(7)发生营业费用15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8)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本月应交所得税为3300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填制该企业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存货、固定
资产净值、待摊费用、未交税金、资本公积“项目的金额。(每个项目2分,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