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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关于领取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9-04-01 22:22:00 来源:无忧考网
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定于 2009年 3月 30日至 4月 10日(不含节假日)颁发 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请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前来领取。
  台湾考生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时间: 3月30日至 4月10日( 4月4日至6日为法定假日,不办理领证事宜)
  上午 08: 00- 11: 30,下午 2: 30- 5: 00
  领取地点:厦门市司法局 408室
  咨询电话: 5289082 5289053 5289017

  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 〇〇 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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