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单位属县、区的由县、区职改办负责)。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持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资料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核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资格证书、聘书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
3、2份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需提供2张照片,同时填写2张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
附件: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
片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参加工
作时间 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
专业技
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免试科目 免试科目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