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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杭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办法和程序

2015-12-09 17:33:00 来源:无忧考网
(一)建立考评小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考评小组,对申报评审人员,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按照拟申报的高级岗位数择优确定推荐评审对象。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社发局)要成立相应推荐委员会或考评小组,对所辖地区的申报评审人员进行统一评议推荐,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确定。

  (二)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统一部署,从2017年起,所有系列职称都将全面实行评聘结合。按改革文件精神,考虑到各地区和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在2016年底前,允许医疗卫生单位按核定的高级岗位数的一定比例差额进行推荐申报。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社发局)和市属医院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核定岗位数、空缺岗位数以及目前已具有高级资格人数等实际情况,按照平稳过渡、适当控制的原则,合理拟定比例差额和拟申报的高级岗位数,研究制定推荐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总体情况、高级岗位数差额比例确定以及拟申报的高级岗位数、评价标准、推荐程序等。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荐方案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各区、县(市)卫计局(社发局)推荐方案于12月4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严肃认真评审。各地、各单位在评审时,要综合考虑和全面衡量评审对象的政治条件、医德医风、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其中,对已符合2014年度论文等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推荐和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做好公开公示。对拟推荐人员提交的《综合表》等个人申报材料,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查看详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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