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泰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要求调整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加强首次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要求作重大调整,请每位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
一、应试人员须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所在考场候考、签到。如:上午9:00开始考试,考生须于8:30前到达所在考场外等候考试;下午2:00开始考试,考生须于1:30前到达所在考场外等候考试。
二、开考时间到,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如:上午9:00开考铃响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考试;下午2:00开考铃响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考试。
三、考试期间全程封闭,应试人员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试所需相关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铅笔、橡皮、草稿纸等)由考试机构统一提供,考后收回。应试人员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座,严禁携带上述文具、考试资料、电子通讯设备及计算器(三科考试均不须使用计算器)入座。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