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参加驻村扶贫和支教工作,个人参与单位评优评先活动时,作为优先参评条件。个人在职级晋升、职称评审和聘任教师转正时,同等条件下作为优先晋升、参评和转正的条件。并且要求扶贫和支教干部教师的所在单位,参照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省级参扶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对参加扶贫的干部和支教教师给以不低于文件规定标准的生活补助。
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支教干部教师待遇工作,按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让扶贫支教干部教师享受到应有的待遇,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扶贫支教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