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天(2015年11月24日-11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才中心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振兴办,由省振兴办协调有关高校与区(县)组织学生与区(县)签约。
陕人社函〔2015〕512号通知,考生可登陆陕西省人才公共服务网查询学习。
联系电话:0919-3185151
监督电话:0919-3185687
公示期为7天(2015年11月24日-11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才中心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振兴办,由省振兴办协调有关高校与区(县)组织学生与区(县)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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